2024年贵州省音乐统一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

教育主编 2024-11-24 10:24:07

贵州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包含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300分。具体科目分值及考试内容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科目 分值 (分) 备注

乐理 15 与听写合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听写 30 与乐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视唱 15

器乐/声乐 240 音乐表演类专业;音乐教育类专业为165分(主项)+75分(副项)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 乐理 (15分,笔试,60分钟)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二) 听写 (30分,笔试,30分钟)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 单音;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自然音程);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节奏(6小节左右);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f-a2以内)。

考试形式: 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三) 视唱 (15分)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 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

考试形式: 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 器乐 (240分,音乐表演类;165分,音乐教育类主项)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 原则上演奏2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原则上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考试形式: 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

(五) 声乐 (240分,音乐表演类;165分,音乐教育类主项;75分,音乐教育类副项)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 原则上演唱2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

考试形式: 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六) 音乐教育类专业特殊说明:

音乐教育类专业需选择声乐或器乐为主项(165分),另一项为副项(75分)。主项选声乐,副项必须选器乐;主项选器乐,副项必须选声乐。

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以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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