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申请要求

教育主编 2024-11-22 08:09:45

浙江大学作为中国顶尖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始终秉承“求是创新”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丰富的学术资源,为在职人员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平台。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浙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报考要求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浙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体检要求。学业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特殊说明详见招生目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两年及以上者(毕业后至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需满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并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 须于报名截止日前两天提交成绩单及论文证明材料至研究生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初试成绩上线者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复试前通知)。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在读研究生需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日前两天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至研究生招生处。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者,除满足1-4条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者,除满足1-4条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及教育管理(代码045101)专业学位者,除满足1-3条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高职(专科)毕业或本科结业,达到本科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硕士、博士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报考单独考试者,除满足1-3条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同意及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或硕士、博士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单位同意及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我校单独考试仅限工程师学院相关工程类专业、医学院护理专业、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纪检监察方向招生。符合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规定者,可报考该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向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规定者,可报考该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专业学位倾斜,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与普通计划调剂须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者,须在研招网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生效(加分项目不累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享受加分政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科目。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复试阶段将严格复核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需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进行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考生可查看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未通过校验者,须在网上确认前取得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奖惩情况及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弄虚作假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录取者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除推免生外)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浙江大学考点考生,在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办理确认手续,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研招网通知。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须上传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其他考点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至学校研招处。

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导致后续环节受阻,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修改。因信息错误或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初试

考生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正反面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考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录取。审查内容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证)报告等。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划线与复试

学校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原则,划定学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各学院(系)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本学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政审与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期间将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将函调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全面考查。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依据。

九、学制

各学院(系)专业学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http://www.grs.zju.edu.cn/2024/0704/c62899a2943231/page.htm)。

十、学费、奖助政策与住宿

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2025年学费标准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未特别标注者为8000元/学年)。奖助学金: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及困难补助等。住宿: 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具体安排根据校区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部分学院(系)新生需跨校区住宿(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十一、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招生目录查询:http://www.grs.zju.edu.cn/yjszs/各招生学院(系): 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823/c28498a2793128/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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