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南洋师范大学研究生申请要求

教育主编 2024-11-25 16:03:55

南阳师范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阳,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笃志求真”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以下内容是关于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调剂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南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国语言文学(0501)、中国史(0602)、化学(0703)、物理学(070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国际商务(0254)、法律(0351)、教育(0451)、国际中文教育(0453)、电子信息(0854)、土木水利(0859)、生物与医药(0860)、旅游管理(1254)、应用统计(0252)、体育(0452)、应用心理(0454)、翻译(0551)、博物馆(0651)、材料与化工(0856)、资源与环境(0857)、农业(0951)、音乐(1352)、美术与书法(1356)。

三、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学业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特殊专业报考条件:

法律(非法学):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含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专科/本科结业后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达到本科同等学力;或硕士/博士毕业后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与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点。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认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ynuyjsc@nynu.edu.cn。

六、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除旅游管理)复试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条件和期限以我校规定为准。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https://yz.chsi.com.cn/zsgs)备案信息为准。

八、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诚信要求

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如有不诚信行为,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费

学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国际商务(2年)外均为3年。

学费:7000元/生·年。

十一、学历学位

完成学业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二、奖助政策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创新基金等多项奖助措施,具体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81

联系部门: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张雷

电话:0377-63525367

邮箱:nynuyjsc@nynu.edu.cn

网址:www.nynu.edu.cn

十四、特别提醒

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为准。

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

我校初试不破格。

我校未与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合作,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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